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,新北市一名陳姓中學生(13歲)因慢跑鞋太大於今年元旦在賣場內偷鞋遭逮,中和二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廖睿辰得知他家境不好,立刻將支票借款新買的鞋子送他,新聞經媒體報導後,有熱心民眾寄了一封信及1400元給警方,要轉交給男童告訴他“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
  熱心民眾寫下,身為小市民的我,無法為大眾做什麼事,能做的也只是響應你們的善舉,煩請轉交給陳同學這1388元,給他買愛迪達的慢跑鞋,並告訴他“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以後有能力一定要多幫買屋助人。
  廖景觀設計睿辰說,陳姓中學生在校內是田徑隊,他於1日上午11時許,在中和區某賣場內偷竊一雙價值1388元的慢跑鞋,他先將慢跑鞋藏入書包內,走出賣場時因鞋子未結賬,警報器大響,遭賣場人員攔下報警處理,當時發現陳生家境並不優渥,立刻將新買的鞋子送他,並告誡他不可再偷竊。
(原標題:學生家境化療飲食原則差商場偷鞋被逮 員警自掏腰包送新鞋)
(編輯:SN06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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